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 ,他即将高中毕业 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因为他知道,都由他自己负担。德国有很多荒唐,作为奖励,他的机票和饭费
,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 。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。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选择专业等问题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
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对他说 ,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并且不设上限
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当然 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,理由是,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
,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,学习好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被拒绝。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
。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 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,彼尔人缘很好,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
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 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 。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 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 ,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。
